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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恢复学会刊物《淮安档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12-25  【关闭

 
各县(区)档案局(馆),各团体会员单位、个人会员,市直各单位档案部门:
为更好地宣传中央、省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及时反映我市档案工作动态,展示理论研究成果,经市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,恢复学会刊物《淮安档案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刊物宗旨
《淮安档案》立足于我市档案工作实际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积极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及时报道档案工作动态,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,繁荣档案文化,推动淮安档案事业实现科学发展。
二、栏目设置及刊物形式
《淮安档案》拟设“局馆长论坛”、“重要新闻”、“专题报道”、“信息动态”、“学术园地”、“业务交流”、“档案与社会”等栏目,力求集报道性、指导性、学术性、宣传性于一体,充分展示行业良好形象,努力提升档案社会影响。刊物恢复初期,可视稿源内容和数量对栏目进行调整并确定发行周期,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发布:团体会员单位和刊出稿件作者以纸质文本发送,另在“淮安档案”网站(http://daj.huaian.gov.cn)以电子形式发布,供全市档案工作者点击查阅。
三、稿件要求
1.真实性。稿件引用的背景材料、数字等需准确无误,对相关内容的概括必须符合事实,不能随意曲解或掩饰。
2.时效性。稿件报送要讲究时效性、前瞻性,要紧扣本地、本单位档案工作进度,做到不迟报、不漏报。
3.针对性。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,深入挖掘档案工作亮点,着力突出各地、各单位档案工作特色。
4.综合性。要善于发现、总结本地、本单位档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,注重提炼、综合,避免内容空泛。
四、报送方式
所有稿件请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栏目信箱:hadagz@126.com,一经录用,视作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,可作为职称评审之用。
五、其他事项
请各单位明确一名特约通讯员,负责本单位、本系统稿件的组稿、把关、报送工作,并于9月20日前将通讯员信息以电子表格形式(见附表)报送至市档案学会秘书处,电子信箱:hadaxh@126.com;联系电话:83943190;联系人:周焰、周登超。
 
    附:特约通讯员登记表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八月三十日
 
 
附:
 
特约通讯员登记表
 
单位(盖章):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填报时间:  年   月   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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